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和省劳教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各基层党委、基层党支部从今年开始实行党务公开。市委对全市党务公开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省劳教局党委给我所下达任务,要求我所对党务公开工作参与先行先试,形成经验,在全省劳教系统推广。今天,我们召开大会,主要是对推行我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就深入推进我所党务公开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作出了“逐步推行党务公开”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行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去年9月份,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同年12月中旬,中央召开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面推开党务公开工作做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强调:“要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省劳教局党委决定把我所作为全省劳教系统推行党务公开先行先试所,是对我所各项工作特别是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信任,同时,这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圆满、高质量地完成省局交给我们的任务,是摆在全所党员、干部面前一项艰巨而光荣的政治任务。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推行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劳教局党委和市委的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第一,推进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源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取得执政地位并长期执政,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如果不自觉、不主动接受监督,就容易脱离群众,甚至出现失误。同时,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实行党务公开,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丰富党内民主实践形式,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党员意志、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广泛集中、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民主,执行上级决策和完成本单位任务更加有力有效,带领全所民警职工积极投身和谐场所建设目标上来,为创部级现代化文明所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推进党务公开,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是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在国内外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的领导工作面临着许多复杂多变的情况和难以预料的问题,我们党要切实担负起执政兴国的历史重任,就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党务公开,开辟了一条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新途径,有利于我们党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
第三,推进党务公开,是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环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监督的有效方法。党务公开,解决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神秘化问题,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推进党务公开,没有公开就没有民主,更谈不上监督。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大量事实表明,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不力。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内监督的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利于增强党内监督效果,有利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第四,推进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做好群众的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得到群众的信任。要得到群众的信任,首先就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群沟通机制,将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措施和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事务公诸于众,把党的政策主张和上级的意图原原本本地传达给党员、群众,有利于为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群众工作提供制度保证,群众中的许多疑问、误解可以在党务公开中得到及时澄清和消除,影响党群关系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可以通过党务公开得到有效化解,这样才能增强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对党的信任。
二、加大力度,立足实际,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关键是提高党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所党委、各支部要不断总结经验,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在实践中探索提高,在提高中不断完善,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
第一,在公开内容上,要体现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公开内容是党务公开的核心,一定要体现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党务公开不是“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而必须是“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围绕党内监督的七项重点内容和十项监督制度,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全所党务公开的六个方面重点内容:⑴在全所中心工作方面,突出公开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⑵在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体活动安排,群众性学习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等。⑶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委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突出公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公务员录用、干部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委管党制度及执行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突出公开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如: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⑷在作风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上交礼品礼金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的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等。⑸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⑹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要研究制定细化公开内容的具体办法,对公开内容分不同层次加以明确,在力求全面的同时,突出劳教工作重点和热点工作内容的公开,使其更加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把党务公开与所务公开、政务公开结合起来,让党务公开与所务公开、政务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使之真正成为群众拥护、社会欢迎、党员满意的阳光工程。
第二,在公开形式上,要注重公开方式的多样化。内容决定形式。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各支部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民警职工、便于操作。党务、所务、政务公开,拟在办公楼选择合理位置设立公开栏,并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和劳教系统内网)、电子屏幕等载体进行多形式公开;大队支部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可与所务公开栏合并设置)、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公开。无论是哪种公开形式,都要根据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及时更新,定期维护,最大限度地方便党员群众查询。
第三,在公开程序上,要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党务公开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严肃性。只有规范公开程序,按程序办事,才能避免随意性,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运作。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程序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事务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对公开内容的确定和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限等程序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定直接公开、预公开和党内、党外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应事先由相应部门提出,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选择恰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要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在公开时限上,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比如为所内民警办实事的进展情况、党委民主生活情况等。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比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总之,要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开展党务公开,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政治责任。所党委、各支部必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务公开的成效如何,领导是关键。如果领导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公开工作就一定能取得实效,反之就会走过场。所党委已经成立了推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所纪委)。领导小组要牵头制定我所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同时,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强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各级领导特别是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要带头破除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等思想障碍,带头执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本人应该公开的事项,要主动进行申报、公示,发挥好表率作用。同时,我所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除党总支副书记是专职的外,其余都是兼职人员,总支、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好本单位、本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发挥每个人的作用,不走过场、不图虚名、真正把我所的党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让全体民警职工感受到我所的党务公开是一项 “阳光工程”。
第二,要增强推进合力。开展党务公开的整体格局是: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各部门各司其责,纪委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全所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全力推进。纪委要切实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总支负责基层党支部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对相关内容的公开进行检查指导。办公室和宣教科要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各支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发动,让党员民警职工在了解中参与,在明白中监督。各支部要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宣传媒体积极投稿进行宣传报道,办公室和宣教科要对党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挖掘整理,及时宣传报道,总结推广。
第三、要强化考核责任。要严格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同时负责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进行督查。党委各工作部门对职责范围内事项的公开负责。我们将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标准明确化、考核环节具体化、责任追究严格化。考核结果将与领导干部的评先、创优、奖惩挂钩,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不力、群众反映不好的领导干部,要进行严肃教育;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拒不推行党务公开或在党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切实维护党的形象,取信于民。
第四,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带有长期性和根本性,开展党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来保证。从实践来看,有这样几项制度值得借鉴和推广。一是预公开制度。党委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当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这项工作上,目前我们已经有了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等优势条件,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深化。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同时,各单位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科学筹划,严格实施,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几个问题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必须注重和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开展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不能搞“一刀切”,切忌急躁冒进、方法简单、急功近利,要注重因地制宜,既大力推进,大胆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二要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协调运转。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在开展党务公开时,要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积极借鉴、总结政务公开良好的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使党务公开在高起点、高标准上运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将两者割裂,更不可顾此失彼,对政务公开中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在党务公开中必须体现;要注意防止党务公开大包大揽,削弱政务公开应有的作用;要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互为促进的效果。
三要严格程序、分段实施。最近,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点,要求全市党务公开分为宣传发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完善提高和检查验收五个阶段,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所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启动,全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四要勇于创新、打造特色。创新是各项事业进步的不竭动力。党务公开工作对全所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必须坚持求创新、创特色的观念和意识。我们要在借鉴先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勇于创新,善于创新,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研究有本单位、本部门特色的党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在选择特色、设计特色、创造特色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后发争先,打响品牌。
同志们,衡量党务公开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一看是否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二看是不是改善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提高;三看是不是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紧扣率先发展,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我所教育矫治质量和生产经营协调发展。希望大家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从讲党性的高度,积极开展好这项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同时,党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新课题,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对于提升劳教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委、支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密的组织纪律,扎扎实实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