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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劳教(强戒)所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发布日期:2010-09-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监察室字号:[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劳教(强戒)所各级执法岗位责任,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维护场所正常执法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执法岗位责任,是指劳教(强戒)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对监管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奖惩处置权的执法岗位职权、责任划分、以及执法过错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等。

  第三条 实行执法岗位责任制,坚持职权法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做到岗位设置依法依规、职责明确、分级负责、考核公开公正、责罚相当。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四条 劳教所各级领导应当负有以下执法岗位责任:

   (一)贯彻落实有关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职责范围内的执法工作计划;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执法岗位责任制,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与考核;

  (四)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执法工作情况,处理解决执法中的问题;

  (五)对职责内的相关规定中需集体讨论的执法事项组织集体审议,呈报或审批;

  (六)落实本单位执法工作的相关保障。

  第五条 劳教(强戒)所大队(科室)执勤警察应当负有以下执法岗位责任:

  (一)认真执行有关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按照“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原则对被监管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三)熟练掌握本执法岗位的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相关技能;

  (四)参与本单位执法事项的集体审议或呈报;

  (五)及时正确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执法问题。

第三章    责任划分

  第六条 劳教(强戒)所大队(科室)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执法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 劳教(强戒)所分管领导及大队(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执法工作分管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执法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 劳教(强戒)所执勤警察是本执法岗位的直接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执法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    责任考核

  第九条 执法岗位责任考核实行分级负责。

  劳教所负责领导组织对科室、大队领导及所属警察的

  执法岗位责任的考核工作。

  第十条 执法岗位责任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与执法状况考评、目标管理考核、年度公务员考核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一条 执法岗位责任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该民警年度考核不得评先或评优;凡考核为“不合格”的,该民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第十二条 执法岗位责任考核结果计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作为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执法岗位责任考核的形式和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办事,分清执法过错的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处理到位。

  第十五条 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负责执法岗位过错责任的追究工作。

  第十六条 实施执法岗位过错责任追究,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辞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工作的方式,主要包括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对负有严重执法过错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构成犯罪需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提出申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劳教(戒毒)机关的在册职工过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一、常德市劳教所所领导执法岗位责任考核表

  二、常德市劳教所民警执法岗位责任考核表

常德市劳教所所领导执法岗位责任考核表

(2010年度)

姓名

职 务

时 间

考  核  内  容

考核情况

1

贯彻落实有关执法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

职责范围内的执法工作计划。

3

建立健全本单位执法岗位责任制,

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与考核。

4

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执法

工作情况,处理解决执法中的问题。

5

对职责内的相关规定中需集体讨论的 

 执法事项组织集体审议,呈报或审批。

6

落实本单位执法工作的相关保障。

综  合  评  定  等  次

常德市劳教所民警执法岗位责任考核表

(2010年度)

姓名

职 务

时 间

考  核  内  容

考核情况

1

认真执行有关执法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

按照“依法、严格、科学、文明”

管理原则对被监管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3

熟练掌握本执法岗位的制度规定、
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相关技能。

4

参与本单位执法

事项的集体审议或呈报。

5

及时正确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执法问题。

综  合  评  定  等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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