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好《党章》和《工作规划》赋予的职责任务,推动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如何全面正确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履行好纪检工作职责,达到遏制权力滥用,做到执法为民,就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反腐机制,营造清风正气,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发生腐败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少数人放松个人世界观改造、放松道德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制度不完善,权力制衡的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使一些人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缺乏有力的监督,致使制度形同虚设,提供了“准腐败”的现实环境;对腐败行为的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使一些人产生了“敢腐败”的侥幸心理。要使工作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准腐”、“不敢腐”,是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基本路径。
一、加强教育,使其“不想腐”
因贪污、受贿罪于2003年11月被执行死刑的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在犾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我腐败的主观原因在于我对党的理想、信念产生了动摇。人一旦丧失信念,就像一头疯狂的野兽,不是掉进深谷自取灭亡,就是被猎人开枪打死”。因此我认为,廉政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教育在扼制腐败尤显首要。只有通过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达到使其“不想腐”的目的。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开展宗旨教育,增强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意识;通过开展人生观教育,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通过开展政绩观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尊重科学,遵循客观规律,在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不盲目追求高指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真正做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引导工作人员经常想一想“现在当官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下什么”的问题。要通过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严以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名利、金钱、女色的诱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遏制私欲的膨胀。
二是开展党纪条规教育。通过开展《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增强党性,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通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促进廉洁从政;通过学习廉政条规,提高廉政水平;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实现党员干部作风的明显好转;通过开展示范教育,使工作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案例剖析、现身说法教育,祥细展现违法犯罪人员尤其是职务犯罪人员人生轨迹,深刻分析他们的惨痛教训,具体分析他们的得与失、荣与辱,引导大家精确计算人生“八笔帐”(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健康帐、道德良心帐),憾动心灵,响起警钟,亮起“红线”;通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警惕性,提高远离危险高压线和红色警戒线的自觉性。
通过廉洁典型的正面引导和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 达到廉政文化理念进班子、进机关、进基层、进重要岗位,使党风廉政教育真正触及到每个党员、干部职工的心灵,进一步增强他们廉政勤政的自觉性。
二、完善制度,使其“不能腐”
据报载,原吉林省政协委员、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乔本平,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执行死刑。乔本平在案发后的自白让人惊骇和瞠目,更使我们对反腐思路和措施警醒和反思!乔本平在自白中说道:我的犯罪手法十分拙劣,简直就是明抢国家财产。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因为公司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是从过去政府管理方式转变过来的,根本不适合公司,更不适合市场规律。
要使人“不能腐”,教育固不可少。但最最关键的还是要完善制度,让想腐败的人无处下手、无机可乘。那么,反腐教育就会容易许多,腐败案件也就不会频发。要让人“不能腐”,就是要坚持以科学的态度,针对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贴紧“源头”、贴紧“热点”、贴紧“空当”建制度,深化制度改革和创新,形成一整套让人难以得逞而“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构筑拒腐防变的阵地堡垒防线,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纪律保障。
一是制定完善党内工作制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纳入研究内容,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行票决制,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为科学发展提供决策保证。
二是制定完善行政工作制度。建立基础设施建设制度,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立物品采购制度,规范审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行为;建立公用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管理,避免公车私用;建立公务招待制度,规范公务招待活动,厉行节约,防止公客私接、奢侈浪费;建立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防止私报冒领,杜绝“小金库”。通过这些制度,杜绝和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制定完善人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缺人招考、缺位竞争和人事调动等各个环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坚持“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对落聘或违规违纪的实行“待岗制度”,树立危机意识。探索建立准确、完整、科学反映干部能绩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落实提交党委研究前向同级纪委函询制度,有效预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组织保障。
四是建立公开制度。所有党务、政务工作都应公开,具体规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机、地点,让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下操作,形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局面。
通过这些制度,从决策到执行都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强化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从而使廉政机制从单项治理向综合治理发展,从腐败后果治理向腐败源头预防转变,从临时性应急措施向规范性制度建设发展,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科学机制。
三、强化监督,“不准腐”
同样是原吉林省政协委员、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乔本平,他在自白中这样说道:“我不仅担任总公司副经理,还担任下属公司经理,管理权和经营权没有完全分开,监督形同虚设”。在这一案中,办案人员还发现了更加可怕的事情:该公司长期不与项目负责人对账、清账,导致挂在个人账户下的资金总计达3.1亿元,涉案达30多人,他们全无盗窃之难,轻松得手!为什么呢?管理不严、监督乏力、可乘之隙太多是最主要的原因。
此案说明,一些地方“牛栏关猫”式的权力监督,是腐败分子蠢蠢欲动的一个重要诱因,也是腐败产生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有效扼制腐败现象,就必须建立一环扣一环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控网络,要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行政权力的运作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营造“不准腐”的态势。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党内重大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落实行政工作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做到及时参与,适时公开,定期检查, 切实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各项制度规范运作,廉洁高效。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工作制度,对重要执法工作实行集体审批,增加审查备案钳制程序,实行流程监管;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评定;公开执法条件、程序和结果,接受监督。通过采取日常督查、月考核、季考评、媒体监督等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落实廉政监督制度。要把党员、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八小时以外报廉、家属助廉等方式,让他们成为廉政勤政的“领头雁”。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指出存在的不廉洁苗头和行为;开展述职述廉,如实报告履责和廉政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八小时以外报廉、家属助廉,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的效果;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增加违纪的风险,及时发现不廉行为;要求领导干部报告重大情况,规范和管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能依规依纪处理;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明确责任、定期检查、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等四步曲,使廉政责任落实到位,产生效力。
五是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监察。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通过向社会发放民主测评表、建立网上举报平台等,定或不定期向社会征求意见,定期参加行风热线,积极接受行风评议;要充分发挥信访接待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明查暗访,切实解决存在的办事推诿、效率低下、不作为、滥作为、执法不公等问题,确保按照公开、效能、便民的原则实施公务活动,端正机关作风。
总之,要通过强化监督,有效开展监察,严格检查考核,通过建立网络和自动化管理系统,建立监督公示制度,使监督工作实现阳光操作,形成“不准腐”的制约网络。
四、严厉查处,使其“不敢腐”
严肃党的纪律,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也是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驾护航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让人“不敢腐”,就是要强化惩治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政治机制和氛围。一旦出现腐败现象,能迅速实施严厉的查处。
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在具体的查处过程中,要按照错误的轻重、性质的严重程度,依纪依规行使职能,对不同的错误施以不同的惩处办法,规范惩处行为。对一般违规行为,要教育为主,勒令检查,并在行政管理措施中予以考核和适当处罚;对一般违纪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讨,施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在行政管理措施中予以考核和处罚;对大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毫不手软,不仅要在经济上予以处罚,更重要的是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教育警示全体;对大的违法违纪行为,不仅要坚决查处,按党纪政纪予以处分,触犯刑律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大的贪污腐败分子,要毫不留情的坚决予以惩处。
通过严厉查处,对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是最好的惩罚,也是对各级各类人员最好的警示,形成“不敢腐”的强大压力,真正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在全社会形成正气清风的良好氛围。
拟稿人:常德市劳教所 管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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