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各级纪检机关有关精神,围绕教育预防、监督制约、查办惩处三大中心环节,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的反腐败方针,坚持党委总揽,组织协调,狠抓民警队伍的规范执法和廉洁自律,确保了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有效的展开。
1、建立四个体系。一是建立以所党委“四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为总揽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中层骨干四级领导责任体系。二是建立以政治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三是建立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四是建立由所纪委、政治处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协调和奖惩体系。形成由所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其他各部门配合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完善三大制度。一是完善《常德市市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细则,认真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行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完善《常德市劳教所工程建设 场地租赁承包和物品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监督范围,严格监督管理程序,确保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完善《行政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明确职责职权,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责任考核,兑现责任奖惩,建立权责一致、目标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奖罚分明的行政责任机制。
3、把握二个重点。围绕中心任务,对关键时机、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一是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常德市市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细则,凡重大事项均提交所党委会研究决定,促进科学决策、正确决策。二是对重要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严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围绕“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任用干部在所党委会研究前均要向所纪委征询意见,在强调落实物品采购和工程建设的审批程序和招投标机制上,加大对人、财、物的监督力度。
4、严格兑现奖惩。对廉政建设、行政责任制考评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年终优先评先评优和立功;对违规违纪和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扣分处理,严重违规违纪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在检查和考评中出现问题的民警职工,要严格按照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实施惩处。
(监察室 邓德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