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教养的性质、任务和宗旨
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措施;劳动教养工作方针是“教育、感化、挽救”;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对劳动教养人员实行管理,贯彻“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的原则。
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
(一)劳动教养人民警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教养工作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五不准”的规定
1.不准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劳动教养人员; 2.不准克扣、挪用、侵吞国家供应劳动教养人员的口粮、财物; 3.不准使用劳动教养人员干私活; 4.不准接受劳动教养人员及其家属的馈赠; 5.不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请客送礼,假公济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