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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人员收容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7-07-19访问次数:


  (一)劳动教养管理所凭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劳动教养通知书》接收劳动教养人员。对没有上述法律文书或与实际不符的,不予收容。

  (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发现不够劳动教养条件或罪该逮捕判刑的,应提出建议,报请原审批机关复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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